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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这体积,应该有15o--2oo斤重,已经算很肥了,野猪不是家猪,黑叔叔他们并不喜欢吃猪肉,全都归李伟!
四头野猪,至少7oo--8oo斤,换在中国起码能卖两万!可惜在非洲,恐怕送人也没谁愿意要,除非是中餐馆。
正好,自己一个人享用,李伟掰着野猪的大獠牙,把它们翻过来,将动脉血管割开放血。猪皮还真特么硬,柴刀来回切割了有四五次,才成功切开。
把血放完,地上都被染红,黑叔叔他们加强警惕,鲜血的味道,肯定会把猛兽吸引过来觅食,比如狼、豹、狗。
前往不要小看鬣狗,这种动物集群可以攻击雄狮,甚至虎口夺食,咬合力能把羚羊骨头嚼碎,胆小贪婪谨慎。
胡狼和豹子,当然也很凶猛,绝对不是好惹的,必须小心一点!李伟求助哈麦迪和其他猎手,把猪抬回车上。
“neta-李,野猪肉真能吃吗?”
大家表示怀疑,非常疑惑,一方面他们都是教徒,另一方面是习惯;长期认为猪肉是不干净、不能吃的肉。
但是,索马里这些部落,并不全是特别虔诚的教徒,饭都吃不饱,谁还有心情讲究其他事情,生活习惯问题!
猪肉是很好吃的,只不过野猪的肉稍微有点干硬,太瘦了油很少,做菜要考验厨师的烹饪技术,处理必须恰当。
李伟做香肠、酱肉、腊肉、红烧,肯定是没问题的,不影响味道,煮炖的烹饪方式就不太好,有一股膻味儿。
不过,李伟会告诉他们么?当然是不会告诉他们的:“野猪肉的味道,勉强还能算是一般般吧!中国人喜欢。”
哈麦迪他们不感兴趣,但还是寻找木棍树藤帮忙,把野猪捆了抬走,送回皮卡车上扔进货厢,被李伟拉回去。
四只野猪,收获颇丰,这回不用怕系统嘲笑自己,ak--47打猎咋了?如果没有自己的ak-47,打野猪很困难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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